近日,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被双峰县委县政府授予“2014年度纳税大户”荣誉称号,在全县纳税企业中排名第7位。
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自开业以来始终坚持“立足当地,服务三农”的经营宗旨,切实履行“贷款100%投放当地,税收100%上缴地方”的办行承诺,2014年度累放贷款2.9亿元,累计上缴各项税收779万元,相比2013年增长270万元!
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一贯秉承“依法经营、诚信纳税”的宗旨,在各项业务发展的同时,依法履行纳税义务,积极回报社会,2012年度-2014年度累计缴纳税收1339万元,彰显了银行的社会价值,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。